已逝香港天后梅艳芳的故事拍成电影在去年上映后,在香港票房亮眼,不过当时却传出梅艳芳的大哥梅启明控告电影公司安乐影片有限公司侵权,梅艳芳的妈妈对此举斥责儿子财迷心窍,想不到13日更无预警竟登报,要跟梅启明断绝母子关系,引发外界关注。
据香港媒体报导,梅启明声称自2004年11月起,持有「梅艳芳」、「Anita Mui」2项商标,2018年时曾递交防御商标申请,范围包括服装、文具、音乐、电影等,他认为这次电影使用「梅艳芳」商标,未经过他同意,一状告上法院,要求电影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否则会要求损害赔偿,随著去年电影上映,他控告电影公司侵权,过去跟儿子站同一阵线的梅妈,对这件事也罕见大骂儿子,气到找律师发声名,并发出最后通牒:「若他不取消控告,便断绝母子关系。」
想不到梅妈此言不假,昨登报宣告:「本人梅覃美金与儿子梅启明脱离母子关系,此后梅启明在外一切华洋轇轕均与本人无关。」对于自己被妈妈登报断绝关系,梅启明受访时,坦承有欠下几10万台币的债务,但又指因为梅妈要见孙儿,才安排儿子由马来西亚前来香港,而欠下的钱就是儿子在隔离期间的酒店住宿费。
梅启明坚称梅妈在过年前已拒绝和他联系,视他如仇人,他说:「我现在心已死,没有生存希望,自己可能会比梅妈早走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