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7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这次修正案的核心内容是将“单独二孩”政策纳入法规范围,对现行条例进行了修改。具体来说,修正案草案将“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秀芳表示,这一修正是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符合民意和国家大政方针。但她同时强调,尽管“单独二孩”政策放开,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仍然鼓励和支持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
从2013年3月10日起,北京各区县街道开始受理“单独二孩”生育申请。不少夫妻开始积极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这使得申请数量出现小高峰。为方便市民咨询,一些街道计生办在居民小区设立了咨询摊位,解答居民的相关问题。根据规定,单独夫妇要生二胎,女方必须不低于28岁或两个孩子相差4岁以上。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保留四年间隔或不低于28岁的限制是为了维持北京人口数量的平稳状态,防止出现密集生育现象。他们呼吁育龄夫妇尽早办证,享受免费的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服务。对于已办下的准生证,只要夫妻未离婚,准生证就一直有效。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的出台,标志着北京市政府在人口政策上的一项重要调整。通过对“单独二孩”政策的规范,为符合条件的夫妇提供了更为便利的生育申请流程,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人口数量增长的速度,维护了城市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