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查报告》显示,中国现阶段几乎每八对夫妇中就有一对存在生殖障碍问题,需要借助辅助生殖技术以实现他们生儿育女的愿望。
中国大陆行政规章中对代孕进行禁止。然而,该禁令仅限制了正规的人类辅助生殖机构和医务人员,但却未能消除代孕庞大的市场需求,反而使一些游离于法律规则之外的违法机构开展代孕业务,形成了一条灰色链条,并使之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迅速膨胀。
近年来,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代孕案例层出不穷,司法机关也受理了不同的代孕纠纷案件,泰嘉运邓主任为大家举例如下:
①2011年12月的《广州日报》以“广州富商夫妇通过试管婴儿及代孕生下八胞胎”为题的极端案例。
②2012年3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处理的代孕非婚女子拒绝将孩子交给委托夫妇的抚养费纠纷。
③2009年3月,常德市鼎城区出现的代孕母据交孩子,舍不得“骨肉分离”的
监护权纠纷。
上述案件表明,虽然我国对正规医护人员代孕操作全面禁止,但庞大的需求使得仍然是无法限制低下代孕的蔓延。随着现代生殖技术的快速发展和需求群体的蒸架,代孕问题层出不穷,其引起发的抚养权、探视权、亲权纠纷等纷沓而至,却没有统一的法规裁判标准。
以此看来,中国对代孕的禁止正如多年前西方国家对堕胎的禁止一样。当堕胎技术不断成熟而对于人体的伤害减少到很低程度之后,再加上其广泛的社会需求,禁止堕胎的法律和宗教信条并不够减少堕胎行为,反而会使本应处于法律规制下的行为转为地下,对于当事人更为不利。同样的,现代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为代孕提供了可能性,代孕从技术上更加成熟,而同时代孕又存在巨大的社会需求,任何道德说教和法律都是空洞乏味的。
代孕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特定群体建立家庭的权利,泰嘉运乔主任认为国家应该在保护生育权的同时也保护生育方式(包括以辅助生殖的方式生育),但并不主张不孕患者们在代孕相关制约法律出台前选择国内的地下代孕市场。有需求的不孕患者们是否可以考虑海外合法代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