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引发了很大的争议,很多人认为是非常好的政策,但是实施起来不太实际,各地申请标准条件不一,企业不批也是重大问题,独生子女带薪护理假有意义吗?申请需要什么条件?下面妈妈宝宝网带来介绍。
【专家建议】不应全部由企业买单,政府应承担一部分经济成本
“有假难休”成为独生子女护理假话题的一大重要关注点。
一名在广州工作的市民告诉记者,2019年,其父亲患病需赶回老家照顾,虽然知晓其作为独生子女应有“独生子女护理假”一事,但其公司并不认可,只能请了5天普通的年假回家照料父亲。在其向公司提出希望继续请几天事假时,公司则以将扣除其绩效为由拒绝了其请假。
但实际上,根据《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规定》,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可以享受护理假不超过15天,且在此期间工资照发,也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这并非个案。“有假难休”成为独生子女护理假话题的一大重要关注点,除了部分公司不认可之外,还存在异地难休、各地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今年两会期间,曾有多位代表委员关注“独生子女护理假”这一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江苏省委会副主委、连云港市农科院院长徐大勇曾表示,针对标准不一、有假难休等问题,他建议全国统一推行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让护理假真正能落实到位。
设置独生子女护理假是一方面,真正能够让独生子女休得到护理假则是另一方面。
韩晋表示,独生子女作为国家历史政策导致的现实问题,主要是由成年子女赡养或照顾老人,但是休假和带薪休假是劳动关系的问题,无论是否带薪,休假10天还是休假20天,都会实际影响到用人单位劳动力暂时性短缺和人工成本增加的现实问题。
韩晋指出,是否因为独生子女需要照顾老人,就要减少独生子女的劳动时间,且减少的劳动时间最终负担者是用人单位。“独生子女养老是社会问题,是否应由企业最终‘买单’,这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韩晋提出了他的担忧。他认为,假设独生子女护理假由企业最终“买单”,那今后企业在招聘时会不会因此“歧视”“独生子女”员工呢?倘若因此对独生子女就业、升职等问题产生实质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劳动法再出台,不允许用人单位在招聘、升职过程中歧视独生子女员工。
“另一方面,劳动法讲究同工同酬,如果独生子女由于家庭原因享受到了比其他劳动者更多的待遇,那么对其他劳动者是否公平也是一个问题。”韩晋表示,独生子女护理假全部由企业买单对企业不公平,政府应该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经济成本。
针对这样的问题,韩晋建议可以考虑“转移支付”的折中方式,即独生子女申请护理假时,要求企业没有特殊情况下应当准许,但不带薪;与之相应的,独生子女可以向政府申请获得一定的现金补贴或享有税收抵免政策。“这样既可以保证独生子女获得一定的养老假,满足其赡养老人的时间,另一方面也将企业的负担降低到最低,而且政府、社会也承担了应该承担的责任。”
目前,一些地区已经明确了申请方式。
《工人日报》曾指出,在云南,凡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只要是失能或者是患病住院,凭医疗机构证明,子女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批准同意后,可使用护理时间照顾老人。
而在郑州,人民网曾采访过当地某集团人力资源部人力专员赵先生,他所在单位已经落实了独生子女护理假。职工申请护理假,需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同时提供父母的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入院证的照片或扫描件,报主管领导审核。
但是,考虑到独生子女护理假仍在普及阶段,一些地方还没有配套细则出台,独生子女假的确存在“不敢休也休不了”的尴尬。
此外,由于独生子女护理假目前是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推行,也会给独生子女护理假的申请带来一些问题。比如说,老年人在有规定的省份,而子女在没有相关规定省份工作,就可能无法享有假期。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旭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表示,这涉及地方性立法的效力,只有上升到行政法规或法律才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