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的当事人之一姚策已经去世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事情还是没有一个结果,在此前大家就看到报道称姚策养母起诉要房,那么这个起诉的结果会如姚策养母所愿吗,对于拉黑养母姚策妻子回应曾拉黑养母,并且表示养母觉得我们怂恿网友骂她,丈夫无奈拉黑,那么接下来大家就随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姚策妻子回应曾拉黑养母
种种迹象表明,姚策拉黑许敏、将许敏拒之门外等操作中,妻子熊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从今年1月份开始,姚策的病情已经极为危重,不管是发布消息还是接受采访,都是妻子熊磊出面,她俨然就是姚策的发言人。
记者在现场还发现一个细节,姚策的手机一直抓到熊磊手上,屏幕上显示的正是姚策的社交账号页面,而虚弱的姚策连转头和抬手的动作都做不到。
站在许敏的角度来看,辛苦养育28年的儿子没有了,虽然只是养子,但她为养子付出的太多了,她参与并见证了姚策的生老病死(虽然在姚策临死前连最后一面都没见到),但某些人连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机会都不给她。
这种落差和绝望非一般人可以承受,儿子已经走了,她也没有其它念想,将房子拿回来还给儿子治病欠的债,这又有何不妥?她应该让儿子背着欠债不还的骂名走吗?
显然不能,从法律和血缘关系上看,孙子的亲奶奶是杜新枝,杜新枝有4套房,姚策的妻子应该找杜新枝要房。
错换人生的男主角姚策已经去世近一个月,但他留下的风波仍未平息,除了那100万元的赔偿款,姚策名下的房产再起波澜。
4月21日,养母许敏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熊磊执意拒绝归还房子,她将对熊磊进行起诉。
大家都知道姚策从医科大学毕业,但鲜有人知他的工作一直不稳定,房子的房贷每月都是养母许敏在还,而买房的首付则是养父姚师兵所出,从理论上来说,姚策和妻子熊磊并未为房子付出什么。
回避关键点还倒打一耙
许敏的表态获得广大网友的热烈支持和响应,纷纷将矛头指向了沉默已久的熊磊。迫于压力,熊磊对起诉进行了回应:不发声是为了处理好姚策的后事,这是对姚策的尊重,但舆论的导向越来越重,她和小孩的生活已经被网暴严重影响,不管最终结果如何,自己只遵从法律根据客观事实得出的结论。
在这条回应中,她绝口不提房子的归属,反而借此机会暗指许敏和网友网暴,还搬出了法律武器,在文字上的造诣令人叹为观止。
智商非比寻常
这套房子是许敏赠送给姚策的,但赠送时她并不知道姚策并非自己的亲生儿子。
就因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28年前的失误,许敏背上了姚策这个包袱,20多年来,她和丈夫为了给姚策治病已经倾家荡产,还欠下了数不清的外债。
如果不是姚策的肝癌发展到晚期,许敏也不会割肝救子,也不会将原本艰难却温馨的生活打破。
但身为姚策妻子的熊磊却不管这么多,从她的回应来看,此人智商非比寻常。
养母不属于家属?
虽然得知姚策并非自己亲生,但许敏没有抛下做母亲的责任,依然厚着脸皮为他筹钱治病,毕竟这是她养了28年的儿子,让她无私付出28年的儿子。
是姚策的妻子让她寒了心,姚策病情恶化后就和许敏断了联系,许敏多方打听才知道姚策的转院地址,但她风尘仆仆赶到医院时却被拦在了门外,因为她不属于“家属”,熊磊和杜新枝一家将她拒之门外。
姚策养母起诉要房
对于控告郭希宽、杜新枝夫妇等人涉嫌刑事犯罪问题,开封警方经多方调查取证之后不予立案,养母许敏对这一结果表示真相不明,决不放弃。她认为事情还存在许多疑点,如两个孩子不是同一天、同一个地方出生,为什么会抱错?还有之后去调查时,为什么将自己亲生儿子的所有信息都更改等等,只希望有关部门能帮自己找到真相,寻求一个说法,走出自己的苦痛。
对于事情演变到这种程度,许敏表示很惊讶,称姚策在与亲生父母相认之后,自己夫妻俩仍在管姚策的事情,“只要我们力所能及的都在做”。她说,本来以为自己要有两个儿子,还很开心,结果遭受到了“命运的折磨”,自己作为一个平凡的母亲,真的承受太多,不仅要面对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还要承受与骨肉分离的痛苦。“我亲生儿子郭威在河南也没有任何房产,还天天被对方夫妻骂,没法正常工作生活”。
许敏说因为姚策自小身体就不好,几乎是在夫妻俩的溺爱下长大,所以养成了姚策比较任性的性格,当时姚策结婚也是使了很多性子,他们没办法才同意的,甚至之后也在姚策的要求下,自己与丈夫搬到外面去住,把自己一草一木亲手置办的房子让给姚策夫妻俩及女方父母。后来姚策病重,谈到房子问题,他也同意将房子还给许敏夫妻,甚至都要准备过户了,结果他突然离世,事情就搁浅在这里。许敏称为姚策看病几乎花光了他们所有积蓄,也没有居所,姚策妻子的父母在自己家旁边还有房子并且租出去了,“既然你有房子,车子(结婚陪嫁)我们也不会要,但属于我们的房子要还回来。”
“我不能倒下去,因为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许敏说。
妻子熊女士:尊重姚策最后意愿,期待能好好沟通
“这个事是可以谈的”,对于养母许敏起诉自己索要九江房产的事情,熊女士表示,因为之前都是姚策去与许妈妈沟通,自己没有参与,也从来没有说过不还房子、不过户的话,如果沟通不好,只能交由法律解决。她认为,关于房子的问题最大障碍在于双方不冷静、不信任,应由双方家长好好谈,而不是将作为孩子的自己夹在中间来讨论这件事,因为这所房子自己父母也付出了很多,其中有装修、家具等费用,不是一下子算得清的。
看到事情演变成这样,熊女士认为与舆论有一定关系,发誓说自己没有小号,并表示很伤心,“其实我们和许妈妈之间没有什么很大矛盾,平时相处也可以”。她也称自己很理解许妈妈想多弥补自己的亲儿子郭威,怕老无所依,但希望他们也理解自己突遭这样巨大变故的心情。
对于今后的对簿公堂,熊女士说:“打官司是肯定要打的,只为了争一口气”,并称自己还是按照姚策原来的意愿将房产给(姚策的)姥姥,希望网络不再有暴力,给自己和孩子一个安静生活的空间。
法律专家:警方不予立案符合规定,关键要明确“错换”还是“故意偷换”
“首先要注意两点问题:第一,当年是错换还是故意偷换?第二,追诉时效是有限制的”。针对当事人许敏控告郭希宽、杜新枝夫妇等人涉嫌刑事犯罪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家阮齐林告诉《新闻有观点》记者,若是故意偷换,则涉及刑法中的拐骗儿童罪。此外,根据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5年以下的追诉时效,追诉期限是10年,本案已远远超过追诉时效,因此,他认为“警方不予立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养父母有权利提出这样的主张,从事实上来说,还是有一定依据的”,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吴沈括指出,警方是否立案是司法机关的判断,最重要的是当事人在警方做出这样的决定之后采取的救济措施。他建议到:之后当事人可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复议,若没有予以认可,接下来可向检察机关提出请求。检察机关认为有理由,他可以向公安机关要求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若检察机关不认可公安机关的理由,他会强制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另一方面,当事人若不满于检察机关的结果,可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做进一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