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一件大事,很多人都会选择一个良辰吉日去,但是很多时候需要请假回家办理,大家都觉得麻烦的不行,不过在有一些地方是可以实行跨省办理了,这也方便了很多人,那么具体消息是怎样的呢?近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婚姻登记跨省通办6月起试点推行,婚姻登记跨省联网了吗,婚姻登记跨省是否可查。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6月起试点推行
5月19日,民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经国务院批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在试点地区,内地居民办理结(离)婚登记手续将不再需要回户籍地办理。
具体试点情况是: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 张贞德:如果说在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按照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除了要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外,还要提交有效的居住证。
除有效居住证外,试点跨省通办的地区办理婚姻登记需要通过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核实婚姻信息。民政部门提醒,跨省办理结(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需要亲自到现场办理,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 王金华:为提高“跨省通办”的效率,避免人员聚集,同时也为婚姻登记机关提前核实当事人信息,避免当事人来回奔走,试点地区大都开通了网上预约系统,建议当事人按照试点地区的要求提前在网上预约办理;办理婚姻登记时,如实填写本人身份信息和婚姻状况,以免因信息不实被纳入婚姻登记领域失信人员名单。
目前,我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实现全国联网,民政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公安部等部门信息共享取得了积极成效,保证了婚姻登记的准确性。另外,根据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民政部等31个部门联合出台的措施,加大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的联合惩戒力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 王金华: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通过试点在如何实现以“数据跑”代替“群众跑”、如何适应服务人群结构的变化、如何合理有效配合服务资源、有效满足群众需求等方面不断探索路径、总结经验。因此这次是以试点的形式在几个省的范围内进行。一旦条件成熟,我们会加大推进力度,尽快覆盖全国。
婚姻登记跨省联网了吗
到2021为止,结婚证还不是全国联网的。
目前公安部门的身份户籍系统和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系统暂未实现跨省实时联网查询,公安系统无法确认当事人的身份证真实与否,民政部门也无法查阅当事人婚姻信息状况。
婚姻登记档案属于个人隐私,民政局有权为每一个办理婚姻登记的人保密。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
我国的《婚姻法》倡导婚姻自由,按理来说每个人都具有结婚的权利,其实不然,按照我国的法律规,至少以下几种人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也就是平时说的近亲结婚。这违反我国提倡的优生学原则。
(五)对于丧失性行为能力的人倒不是说不能结婚,但必须事先要与对方讲明。如果隐瞒这一情况,与对方结婚,婚后因此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方要求离婚,应当准予离婚。
跨省可以查婚姻状况吗?
跨省不可以查婚姻状况,但是只有派出所里的户籍资料可以查,你可以拿他的身份证号码到派出所去查查看。
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怎样查询个人婚姻信息
婚姻证明文件在很多场合都有用处,公司,贷款,甚至买房等。
按规定,目前以下个人和部门可以查询婚姻登记信息:
(一)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三)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四)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属在符合一定的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可以查询当事人的婚姻信息等。
按要求,利用婚姻登记档案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不得损害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人办理查询。“在实现联网审查技术上是以公民的身份证号来作为唯一的判断标准。”因此,如果本人查询是要带身份证的。这个跟以往的查询没有什么不同。
一般是去民政部门查询。有时候好像也去市民中心查询的。(或许是在一起办公吧)
排队领号后,领取打印的婚姻证明文件。 名称根据地区的不同,可能会不同,有些地方称未婚证明。
在当代社会要进行婚姻状况的查询,是和一些无犯罪记录等信息查询是一样的,由相关的系统内部进行的一种查询,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当事人指着相关的介绍信和身份证号码,来当地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