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江西发生了一件事,一经传出引起了网友的广泛热议。我们都知道城管与商贩之间经常会有一些磕磕碰碰的事情,那这次发生的执法人员与群众发生肢体冲突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经调查,6月2日上午9:50许,青山镇城管执法人员文某在镇农贸市场维持秩序时,发现摩的司机贺某某将摩托车乱停乱放。根据文明城市建设要求,遂对贺某某进行劝离,但贺某某执意不同意将摩托车停到指定位置。劝离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文某与贺某某两人发生肢体冲突,现场城管部门另一名执法人员罗某发现情况后立即进行劝阻,并报警。
随后,青山派出所将贺某某和城管执法人员文某分别送至医院进行检查,并对此事开展调查。经医院检查,城管队文某左侧颜面部受伤,群众贺某某身体有擦伤,据初步观察均无大碍。目前青山镇已成立工作调查组,召开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整改会,对于工作人员过度执法的问题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为何城管和商贩的关系一直搞不好?
因为从本质上来讲,城管和商贩之间的利益是天然冲突的。
我们先来想一想,城管正常是需要做些什么的?在我们的固有印象中,城管应当是驱赶无证小贩,并检查街头各种有证摊贩的许可证的人。
那么商贩是做什么的?在街头巷尾贩卖各种商品,用以获利。而正规的商贩摆摊是需要各种许可证,有些在固定地方摆地摊的人还需要交一定的场地费用。
那么如果不交场地费,不办各种许可证,对于摆摊的商贩来说,如果不需要考察食品卫生,那就不需要用好的,安全的食材。如果不需要交场地、摊位费等,就意味着可以省下一大笔钱。
但是,如果用差的食材或材料制作,有可能对购买者的安全造成影响。如果随意摆摊,会对城市交通造成十分严重的影响,同时在拥挤中也无形为小偷创造了方便。那么拿着政府公司的城管就有义务,有责任解决这些问题。
可如果城管不够负责,交谈时不够讲理就会出现城管打人、骂人事件。如果小贩不守规矩,城管来了还逃跑,甚至用孩子,手中摆摊所用的器具击打城管时,无论城管是否还手,都会出现城管与小贩互殴的丑闻。
且有些小贩不是不想缴费,做正规摊贩,而是由于种种原因没能力做正规摊贩,像那种父母患病不得不出来摆摊的,为了救孩子命而摆摊的。这些人不一定有文化有实力去了解办手续的流程。
而他们不办手续,城管秉公执法就需要对其进行没收或其他惩罚,可这些惩罚就会掐灭一个家庭的希望,他们自然会反抗,一反抗,城管和商贩关系自然就不能好起来。
平心而论,这双方都没有错,城管按规矩执法,商贩想要买东西养活全家。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也只能期盼着城管与商贩不会发生冲突的日子早日到来吧。
怎样看待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冲突
同情小贩也好,指责城管也罢,我们都不能情绪化。无论是小贩还是城管,或者说执法者与被执法者,都是如你我一样的普通人,有着一样的情感情绪,也有着一样的行为逻辑。只有认真冷静去探索,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小贩和城管矛盾升级,以至生死搏杀,惨剧屡屡上演。
一、需要完善城管执法行为的控制机制。现在,城管的收入,很多还是跟罚款挂钩,这种“执法经济”,必将损害执法的态度与公正。说到底,罚款只是手段,维持城市秩序才是目的,首先要改变的是这种可疑的“绩效工资”。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城管执法的监督——深圳剥离城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建立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值得借鉴。
二、政策路径相对明朗。可以划定区域和时段,对小贩进行疏导,使其有序经营:山东济南城管制作“西瓜地图”,在全城划出四百多处临时经营点让瓜农卖瓜,实行减免费等优惠,既便利了瓜农,又方便了市民,无疑是一个有益的探索。
三、从“猫鼠游戏”中引入第三方力量。可以探索城市管理的公众参与,利用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等。让“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这样的口号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