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对于电费这个事情还是比较关注的,近日据最新消息报道发改委罕见点评:居民电价偏低,并且表示下一步要使电力价格更好地反映供电成本,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那么大家肯定想问电费是要涨价了吗,居民用电一二三阶梯怎么区分的,那么接下来大家就随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发改委罕见点评:居民电价偏低
发改委明确,下一步要使电力价格更好地反映供电成本,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
近日,中国政府网公开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答网民关于“建议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鼓励城乡居民多用清洁的电力资源”的留言。
发改委在回复中提到,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居民电价偏低,工商业电价偏高。下一步要使电力价格更好地反映供电成本,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
实际上,今年发改委已明确发文提出,“十四五”时期将持续深化电价改革。平稳推进销售电价改革,有序推动经营性电力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发改委将调整居民电价制度
6月24日,中国政府网公开了发改委答网民关于“建议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鼓励城乡居民多用清洁的电力资源”的留言。
自陕西的网民“大河618”(手机尾号3898)指出,现在电力装机已严重过剩,供大于求,电力设备出力不足,特别是火电厂,设备利用小时数连续几年下降,全国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已低于3000小时/年,近一半机组常年闲置。
该网友建议,鉴于电力已经饱和,不再短缺,为改善人民生活,保护环境,建议完善原来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鼓励城乡居民多用清洁的电力资源,少用煤取暖或做饭。
发改委在回复中指出,长期以来我国试行较低的居民用电价格,居民电价较大幅度低于供电成本,是因为工商用户承担了相应的交叉补贴。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居民电价偏低,工商业电价偏高。
发改委表示,按照进一步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下一步要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逐步缓解电价交叉补贴,使电力价格更好地反映供电成本,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形成更加充分反映用电成本、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的居民电价机制。
此外,发改委还提到,为鼓励城乡居民多用清洁的电力资源,少用煤取暖,《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明确,适宜“煤改电”的地区,要通过完善销售侧峰谷分时价格制度,优化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政策,大力推进市场化交易机制等,降低清洁供暖用电成本。
居民用电一二三阶梯怎么区分的
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分三档划分:
第一档:每月每个用户的使用电量不超过210度,总累计电量不超过2520度,正常按规定的电价收取。
第二档:每月每个用户的使用电量在210和400度之间,总电量不累计超过4800度,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每月每个用户的使用电量在400度以上,累计电量在4800以上,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第一档是基本用电,第二档是正常用电,第三档是高质量用电,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80%居民的用电量来确定,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用电来确定。第一档电价保持稳定,不做调整,第二档电价提价幅度不低于毎度5分钱,第三档电价要提高3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