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当你走在路上,突然有东西从天而降砸到你跟前,你是不是会吓一大跳,这种情况就叫做高空抛物,高空抛物近几年才被列入我国刑法,近日就有一男子21层扔下25斤重椅子被判刑六个月,下面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男子21层扔下25斤重椅子被判刑六个月
今年2月,西安一小区里有一个把椅子从高层楼上掉了下来。随后,民警找到了从21层扔椅子的男子赵某,赵某表示当时家中发生矛盾,一气之下扔下了椅子。近日,此案开庭审理。被告人赵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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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日下午,10岁的王某放学后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某小区8楼的舅舅家玩耍,因为舅舅没在家,王某独自一人跑到7楼玩耍。王某从楼道墙上的消防柜拿出2瓶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放到楼道打开的窗台上,然后将2瓶灭火器先后推倒至楼下。
第一个灭火器掉到一楼袁某经营的便利店旁边,第二个灭火器正好砸中正在楼下翻晒洋芋片袁某的头部,袁某被砸后当场昏迷,头部大量出血,一旁的两个孩子受到惊吓,物业人员发现后将其送到医院,因抢救无效袁某死亡。
案件发展:
2019年7月2日17时,南明警方接到报警电话赶到现场,受害者大儿子告诉警方他从1楼排查到33楼,发现7楼缺失两罐灭火器。
警方随后调取监控发现是7楼玩耍的王某高空抛物致使袁某被砸死,随后警方对王某进行询问,王某对自己高空抛物行为供认不韪。
当地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王某某的父母王某、方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84520.5元;被告某物业分公司在49226元损失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该小区高空抛物事件时有发生,受害者丈夫作为小区的一员之前也有跟物业反映过,但是物业却没有实质性的措施来阻拦这类事情。事发后不久有当地记者主动联系物业,也没有得到回复。
律师表示,高空抛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围。但是物业应该尽到管理责任,配合业主解决事情。
案件后续:
这件事情造成袁某死亡,给袁某的家庭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袁某的大儿子案发当天前不久刚高考结束,成绩优异的他高考分数过一本线63分。母亲的离世给他造成很大的心理伤害,并且加重了家庭经济压力。
袁某的二儿子刚上一年级,案发当天受到很大的刺激,在哥哥的陪伴下情绪有所好转,这件事给他幼小的心灵带来不可磨灭的伤害。
高空抛物入刑法20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三条,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高空抛物罪”等新罪名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于2021年2月27日正式公布,3月1日起施行。“高空抛物罪”“冒名顶替罪”“妨害安全驾驶罪”“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等新罪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