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杀妻案虽然说已经过去了一年多了,但是这件事情的最终结果也一直被网友们关注,近日有消息称许国利要提出上诉,这就让很多人好奇了许国利为何要上诉,许国利死刑执行了嘛,其实在此前就有消息称许国利在一审被判处死刑,那么接下来大家就随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许国利为何要上诉
杭州许国利杀妻案,曾经备受关注,案犯作案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对于许国利这样恶毒的人,人人都觉得杀之而后快。上个月的26号,网友们终于迎来了好消息,许国利一审被判处死刑。可是,让人意想不到的的是,当初曾经在法庭上表示无论怎么判决都不会上诉的许国利,明确表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许国利杀妻的作案细节,以前已经有过太多报道,我们也不忍心再赘述去回忆那残忍的细节,这里我们主要分析一下,对于这样罪大恶极,千刀万剐都不足以平民愤的死刑犯为什么要上诉这一问题。
首先,上诉是死刑犯的权利。基于对生命的尊重考虑,我国的现行法律慎用死刑,一般针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适用死刑判决。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死刑后,被告人有权提起上诉,即使被告人本人服判,一审法院应当上报高级法院复核,高级法院复核死刑的应上报最高法院核准。基于这一点分析,许国利可能是生前抱着一线希望,在行使一次自己的权利的心态去申请上诉。
其次,人求生的欲望本能使然。对于被告人来讲,一审判处死刑后,在等待核准的漫长过程中,绝大多数人还是渴望求生的。例如,杭州“蓝色钱江”小区保姆纵火案的案犯莫焕晶被一审判决死刑。莫焕晶在一审庭审中当庭表示认罪,但是在宣判后,莫焕晶在上诉期限内同样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并委托了两名新律师。许国利也是一样,有一丝生的机会都不会放过。
最后,就是死不悔改型的罪犯。这样的罪犯,即便犯下了滔天大罪,依然不知道后悔,对死者没有忏悔之心,在自己行将就死的时候,依然还在想办法减轻自己的罪行。此时死刑犯在心理上恐惧、焦虑情绪强烈,总是希望通过寻找理由,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罚。许国利此次,以自己心理有问题为由提出上诉,就是典型的这样一种情况。
杭州杀妻碎尸案凶手获死刑
据“杭州中院”微信公众号消息,7月26日14时30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许国利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许国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国利与被害人来某某系夫妻,因感情、经济等方面的家庭生活矛盾,许国利对来某某心生怨恨,陆续购买安眠药及切割机等工具,预谋杀害来某某。2020年7月4日晚,许国利在家中向来某某睡前饮用的牛奶内投入安眠药,待来某某饮用后在卧室床上昏睡之际,采用胶带纸封口、枕头捂压口鼻的方式致来某某死亡。之后,许国利将来某某尸体搬至卫生间进行肢解,后分散抛弃。作案后,被告人许国利编造虚假信息,对外谎称来某某失踪,逃避侦查。同年7月22日,公安机关筛查小区化粪池发现来某某的部分人体组织,于次日将许国利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国利因婚姻家庭矛盾对妻子来某某心生怨恨,有预谋地将来某某杀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许国利平时表现正常,表达清楚、逻辑清晰,有现实的杀人动机,有计划地实施犯罪行为,为逃避侦查在作案后编造虚假信息,没有任何患精神病的迹象。许国利有预谋地故意杀人,又碎尸灭迹、编造虚假信息,掩盖罪行,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亲属、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案件宣判。
杭州男子杀妻分尸案一审结束:择期宣判
据杭州中院官微消息,5月14日9时,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许国利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由于被告人许国利未委托辩护人,由法院通知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的辩护律师到庭参加诉讼。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许国利与被害人来某某系夫妻,二人因感情、经济等方面原因产生矛盾,许国利对来某某心生怨恨,陆续购买美工刀、切割机等,决意杀害来某某。2020年7月4日晚,许国利在其家中向来某某睡前饮用的牛奶内投入安眠药,待来某某饮用后昏睡之际,采用胶带纸封口、枕头捂压口鼻的方式致来某某死亡。之后许国利将被害人尸体搬至卫生间,使用事先准备的工具将尸体肢解,后分散抛弃。作案后,许国利编造虚假信息,谎称来某某失踪,逃避侦查。7月22日,公安机关筛查小区化粪池发现部分人体组织,于7月23日将许国利抓获归案。
被害人来某某的近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许国利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合计271万余元。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该案,已于4月7日召开庭前会议。今天的庭审中,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许国利的各项诉讼权利,辩护人依法进行了辩护,并根据辩护人申请通知三名鉴定人员到庭作证,就鉴定意见作出说明。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期间,被告人许国利对指控其杀害来某某及分尸的基本事实无异议,但辩称工具并非为了作案特别准备,对附带民事诉讼表示愿意赔偿;辩护人提出认定许国利杀害来某某具体经过的证据链存在欠缺,不是有预谋犯罪,许国利的主观恶性小,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申请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公诉人认为当庭出示的证据足以证实对许国利的指控,无需做精神病鉴定,且许国利系有预谋犯罪,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被告人许国利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亲属、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案件审理。12时47分,庭审结束。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