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牵动着所有国人的心,大家都在等待着孟晚舟平安回国。18日上午,孟晚舟加拿大引渡案件全部结束,现在只需要等待宣判结果,那么过去32个月中孟晚舟经历了什么呢?下面就跟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过去32个月中孟晚舟经历了什么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途径温哥华机场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以应美方要求为由“逮捕”。
2018年12月11日,加拿大法院作出裁决,批准华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的保释申请。
2019年1月29日,美国司法部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女士请求,并递交了美国司法部《引渡案件记录》(ROC)。ROC显示,汇丰银行提供的PPT,是美国起诉孟晚舟的关键证据。同日,中国外交部回应此事,敦促美国立即撤销对孟晚舟逮捕令及正式引渡要求。
2019年3月1日,孟晚舟向加拿大卑诗省高级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指控加拿大边境事务局官员在孟晚舟被捕前,以常规边境检查作幌子,对其进行非法搜身、拘禁、询问,以及搜查证据。
2019年3月6日,孟晚舟在卑诗省省高等法院出庭。这是孟案件进入引渡司法程序后,孟晚舟首次出庭。此次持续不足20分钟的聆讯主要为程序性内容。
2019年6月24日,孟晚舟四位主要律师签署一项声明,要求加拿大终止由政治原因发起的引渡。
2019年8月20日,加拿大卑诗省高等法院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同意公布包括孟晚舟在温哥华国际机场遭扣留时的监控视频片段以及数百页相关法庭文件等孟案部分文件。
2019年9月23日,孟晚舟引渡案再次开庭审理,引渡案进入实质性审理阶段。
2019年10月3日,孟晚舟案件的新一轮庭审在加拿大温哥华的卑诗省高等法院结束。此轮开庭进行的是孟晚舟引渡案的相关信息披露聆讯,持续了7天。
2019年11月20日,孟晚舟的律师提交法院申请,要求加拿大政府立即停止引渡孟晚舟的企图。
2019年12月2日,为了纪念被捕一周年,孟晚舟在华为官方网站上发表了一封公开信。
2019年12月11日,加拿大法官下令要求加拿大皇家骑警、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和联邦司法部公布更多关于孟晚舟被捕过程的文件。
2020年1月20日-23日,孟晚舟引渡案第一阶段聆讯在卑诗省省高等法院展开,控辩双方进入实质性的法庭交锋(即双重裁决审理)。孟晚舟全程出庭。此轮聆讯重点是辩论美方针对孟晚舟的引渡要求是否符合“双重犯罪”原则,法官未当庭作出裁定。
2020年5月27日,加拿大法院宣布双重裁决结果:孟晚舟引渡案符合双重犯罪标准。
2020年7月24日,孟晚舟律师向加拿大法院申请中止引渡程序,指责特朗普及其政府对引渡案进行政治干预。
2020年7月27日,加拿大联邦法院举行聆讯,讨论检方应否向孟方律师完整披露孟遭拘押时的有关文件。
2020年8月17日至21日,卑诗省高院就涉孟案信息披露问题举行庭审。孟晚舟律师要求披露与她被捕有关的机密文件;加拿大拒绝公布与美国就华为高管被捕一事进行交流的电子邮件。
2020年8月25日,加拿大联邦法院以国家安全为由做出裁定,否决了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关于发布更多与她的逮捕和审讯有关的机密文件的请求。
2020年9月28日至10月2日,卑诗省高院法院召开听证会继续就程序滥用及证据部分进行辩论。孟晚舟律师团表示,美国在孟晚舟案件上严重误导加方,美国当局“隐瞒了”PPT陈述的信息,加拿大当局存在程序滥用的行为。
2020年10月8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Heather Holmes拒绝了孟晚舟要求查阅一些机密文件的请求。
2020年10月29日,卑诗省高院主审法官裁定支持孟晚舟一方关于举证问题的部分诉求。
2020年10月下旬、11月中下旬及12月上中旬,卑诗省高院展开多轮聆讯,由控辩双方围绕加执法部门在拘押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滥用问题,先后对来自加边境服务局、皇家骑警的11名证人展开交叉质询。这也首度让外界得悉加执法部门拘押孟晚舟时的一些具体过程。
2020年12月中旬,辩方向法庭提出关于程序滥用问题的第四条分支线,认为该引渡案违反习惯国际法,引渡程序应予中止。辩方主要理由是,习惯国际法不允许一国政府将“非该国公民不在其法律管辖区内对其他非该国公民所做的与该国无实质联系的行为”定义为刑事犯罪。美方对孟的诉讼违反了习惯国际法,针对她的引渡程序构成了对加拿大司法程序的滥用。
2021年1月12-14日,孟晚舟申请变更保释条件,担心存在病毒传播隐患,保安公司总裁梅纳德接受交叉盘问,孟晚舟曾多次受到死亡威胁。1月30日,孟晚舟申请变更保释条件被拒。
2021年3月2-5日,孟晚舟案再次开庭,对“程序滥用”申诉展开第一分支辩论。
2021年3月13-3月26日,加法院拒收孟晚舟方新证据,庭审聚焦程序滥用第二分支辩论。
2021年4月12日,孟晚舟律师要求汇丰银行披露文件案在香港审讯。汇丰、华为及孟晚舟提前在庭外达成协议,法官颁令,孟晚舟一方可向汇丰索阅有关文件,相关文件将用于在加拿大处理美国提出的引渡聆讯申请。应汇丰要求,条件是孟一方必须“尽合理努力”不将机密信息公开。
2021年4月17日,华为辩护团队要求加拿大法院推迟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的引渡听证会;4月21日,法院法官就孟晚舟的律师提出延期审理的请求作出裁决,同意延期到8月初审理。
2021年6月14日,孟晚舟律师团队向法庭申请禁止公开(publication ban)汇丰提供的文件,该申请是基于4月华为和汇丰银行在香港法院达成的协议,即汇丰银行向孟晚舟法律团队披露文件,条件是他们必须“尽合理努力”不将机密信息公开。
2021年6月25日,加拿大法院以违反“公开审判”原则为由,驳回了禁止公开这一要求,意味着汇丰银行向孟律师团队披露的文件可以全部或部分公开。
2021年6月29-30日,卑诗省高等法院将就是否同意在“孟晚舟引渡案”中引入从汇丰获取的新证据进行开庭审理。孟晚舟律师向法院寻求采纳汇丰银行的多个文件作为证据,这些证据进一步证明美国向加拿大法庭提交的引渡依据——《起诉案件记录》,进行了实质性省略和选择性遗漏,存在误导性。
2021年7月9日,卑诗省高等法院就孟晚舟律师要求引入新证据的申请做出判决,法官拒绝引入从汇丰银行获取的新证据。
2021年7月20日,霍尔姆斯法官发布正式裁决书,详细论证驳回动议理由,认为在引渡听审程序中,采纳辩方提出的证据,必须满足特定的“相关性”标准,辩方证据无法在现程序中“直接弹劾”检方证据,并影响法院做出是否引渡的判断。但法官也提到汇丰文件“在正式审判中无疑对孟女士很有价值“。
2021年8月4日-6日,法庭围绕辩方主张的程序滥用“第三分支”进行审理。第三分支是指,孟晚舟一方主张,美国提交给加拿大的引渡案件记录(ROC)内容存在大量不实和误导信息,滥用了美加的引渡程序。
2021年8月 9日-10日“第三分支”审理完成后,辩方将主张法官应综合考虑第一、二、三分支的累积影响,做出终止引渡的决定。辩方认为,只有采取“终止引渡程序”为救济手段,才能弥补请求国的不当行为所造成的损害(Remedy)。
2021年8月11日开始,法庭将进行Committal(拘押待审) 阶段的庭审,这是引渡案的必须环节。与“程序滥用”不同,Committal阶段是由检方主张,辩方回应。Committal阶段,实质上审理的是美方证据的充分性。如果法官认为证据不充分,则需终止引渡。
孟晚舟案庭审全部结束
温哥华当地时间8月18日上午,孟晚舟加拿大引渡案件全部结束,但法官没有立即宣布判决结果。
据加拿大当地记者@proctor_jason 在社交媒体透露,法官决定延期宣判,下一个听证会定在当地时间10月21日早上9:15。但法官表示10月21日不会做出最终裁决,但会在那时公布最终裁决时间。孟晚舟引渡案的最终决定权现已落到副首席大法官Holmes(福尔摩斯)手中。
华为加拿大公司发声明称:“孟晚舟女士在被捕多年后,被指控的多个欺诈案,没有一个能证明造成实际伤害。法官持续以‘怀疑’的态度看待美国对孟晚舟的指控,这十分不寻常且不明确。”
据悉,从8月4日开始,孟晚舟引渡案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开始最后阶段的审理,主要聚焦于听证第三分支、补救措施以及递解审理三部分。
8月13日,孟晚舟的辩护律师在引渡听证会上指出,美国针对孟晚舟的指控存在致命缺陷,且充满不断变化的理论。他表示,美方提交要求引渡的证据“既不充分,也极不可靠”,法庭不能基于这些支持引渡的要求。
8月16日,孟晚舟的辩方律师继续做法庭陈述,反对检方有关准予对孟晚舟进行引渡“递解”的要求,也就是要求把孟晚舟移交给美方。此外,辩方律师阐明,美方对孟晚舟所谓的“欺诈”指控没有给汇丰银行造成任何实际的损失,甚至名誉损失也不存在。
8月16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回答相关记者提问时表示:“事实早已充分证明,孟晚舟事件就是一起彻头彻尾的政治事件。”她表示,美方对孟晚舟女士所谓“欺诈”指控纯属捏造。就连美方指控被“欺诈”的汇丰银行也出具了足以证明孟晚舟女士并没有欺诈的文件。事实是非常清楚的。“我们敦促美方立即撤销对孟晚舟女士的逮捕令和引渡要求,加方立即纠正错误,尽快释放孟晚舟女士并让她平安回到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