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强迫妻子对自己“尽义务”采取霸王硬上弓的方式,强行与自己的妻子发生关系,到底是不是强奸?
日前相关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例,对此行为给出了肯定的判决:在夫妻关系不正常期间,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可以构成强奸罪。
2021年11月17日,邯郸市磁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件引发社会关注。在妻子提出离婚诉讼期间,一男子强行与提出离婚诉讼的妻子发生关系,该男子因为遭到妻子的竭力反抗未能得逞。该男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结果获刑8个月。
犯罪嫌疑人邯郸市磁县男子赵某,与强奸未遂案被害人王某系夫妻关系。因为赵某和王某夫妻两人感情不和,2021年4月22日王某向磁县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已经受理了该离婚诉讼。
4月30日下午,赵某喝了一点小酒后,趁着酒劲到丈母娘家找到王某,找女方要户口本。在酒精的作用下,赵某趁机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王某竭力反抗且处于月经生理期,赵某没有得逞强奸未遂。
事后,被害人王某向警方报警,随后王某以强奸未遂为名,将酒后到丈母娘家犯浑的丈夫赵某告上法庭。
主审法官认为,赵某与被害人王某处于分居状态,且王某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婚姻关系处于不稳定的分居状态。在此情况下,赵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王某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鉴于赵某与王某婚后育有两个子女,孩子年龄尚小,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害人王某向法院递交了谅解书,希望法庭能对被告人赵某从轻处罚。随后,赵某和王某二人的民事案件,也已经法院调解后离婚。
通过庭审,被告人赵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适用法律准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告人赵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法律人士提醒:强奸罪的客体为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法律规定中“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的描述,并没有将婚姻存续期内的妻子排除在“妇女”之外。
赵某即使不知道自己霸王硬上弓的的行为是犯罪,但他起码应该懂得尊重别人,懂得尊重自己的妻子。在他妻子和他分居等待离婚诉讼的情况下,强行与他妻子发生关系,就是对其起码的不尊重。
从婚姻法的角度看,领了结婚证的合法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双方均有与对方性生活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有些人错误地认为,好像领了结婚证,就是签了卖身契一样,作为妻子就有配合义务,必须随时随地都可以强行发生性关系。
也有网友认为,丈夫强奸妻子虽违背妇女意志,属道德调整范畴,并不违法。其实结婚证书不是丈夫强奸妻子的许可证,妻子首先是具有自由人格的人,具有性自主权,然后她才是负有特别义务的配偶。
判断是否构成强奸罪,最主要的一条就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是否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另外一条就是其行为是否违背妇女意志。
如果丈夫不顾妻子的反抗,采用暴力行为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也会构成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