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言,婆媳是这一辈子里最不对付的关系。近日有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举报自己的前婆婆巨额财产来历不明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经过了解后原来是这名女子举报前婆婆居然吃空饷有八套房!事情的经过究竟是否属实?事情经过到底是怎么样的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婆媳关系是在一家中婆婆和媳妇的关系,在相处中需要注意很多问题。
近日,便有一网友在社交平台检举自身的前婆婆吃空饷,宣称前婆婆夏雪华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太康支行职工,常常不工作但却月月领薪水,有着8套房子、9间铺面、4辆汽车,来路不明!
视频中提到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太康支行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谢安大道新天地花园小区东北侧约130米。
已经有媒体致电该支行,工作人员称确有名为“夏雪华”的员工,询问其其在岗情况,工作人员回应称:话题敏感,最好询问本人。
该女子为什么会举报呢?
因为她被这家人给耍了。2017年,前婆婆看上了一套价值500多万元的房产,想要购买,但考虑到她和家人的身份,不方便持有太多房产,于是便向儿媳妇提出了假离婚的想法。
名义上是假离婚,以儿媳妇的名义购买这套房产,没想到的是,他们在离婚协议书上动了手脚,该女子就这样被净身出户了!
不仅如此,前婆婆还起诉前儿媳妇,最终判定该女子偿还300万借款。女子无力偿还,于是只能将房子低价拍卖,然后前婆婆一家可以低价买回。
当初离婚的时候,婆家人说不要孩子,如今又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让她背上了300万负债后,又把仅剩的孩子也从她身边夺走。
兜兜转转,前儿媳妇彻底变成了婆家的工具人,婆家人用低价购买了一套房产,还不占用买房名额,用一句话形容叫“空手套白狼”。
总结下来,该女子举报前婆婆一家的罪行主要有三个,一个是前婆婆吃空饷的问题,另一个是前婆婆名下大量财产的问题,还有一个是前婆婆所说的能够操控法院判决问题。
归根结底,其实只有一个问题,就是前公公是否涉嫌以权谋私的问题。一家人在同一家单位上班,这已经够诡异的了,前婆婆还如此嚣张的背后,恐怕没这么简单。
目前该女子的爆料还只是一面之词,被举报人没有表态,相关部门也没有表态。
无论该女子的举报有无主观色彩,其实只要查一下前婆婆的名下财产和消费取向,结合其个人收入,就可以初步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有了方向,大概的结局也就可以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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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底,王燕茹实名举报当时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担任政府采购科科长的前男友黄宇及其父亲、扬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黄道龙存在“豪车成群、豪宅成排、古董成堆”等问题。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舆论关注。同年3月,黄道龙被查。
2019年5月28日,黄道龙被扬州中院以受贿罪、贪污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七十万元。
法院认定,黄道龙收受的财物及财产性利益共计294.9214万元,侵吞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43.711万元。
2019年8月29日,黄宇因涉嫌非法经营被江苏扬州仪征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检方指控,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3年5月至2016年8月间,被告人黄宇使用其以扬州某农产品有限公司名义在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通联支付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申领的两台POS机。
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使用其本人或他人的多张信用卡为自己及他人多次刷卡套取现金,共计刷卡套现人民币17766705.27元。
实名举报后对举报人有什么影响?
法律分析:只要举报的问题属实,语言夸张或表述不准确、不严密不构成过错,也不能认定为侵权,所以不会有法律后果。
1、举报人是否会承担法律责任,要认定是否是恶意举报。如不是,则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如果是恶意举报,被举报的一方可以起诉举报人诬告陷害罪。
2、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
这里的“他人”,是指所有的第三人,既包括一般的干部、群众,也包括正在服刑的罪犯和其他在押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
诬告陷害他人,必须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
如果不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告的,如以败坏他人名誉、阻止他人得到某种奖励或者提升等为目的而诬告他人有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不构成本罪。
3、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任何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属于一般主体。
但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从重处罚;虽已年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人犯诬告陷害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吃空饷构成刑事犯罪吗?
吃空饷会构成刑事犯罪。
’机构应立即停止待遇的支付并责令退还;拒不退还的,依法处理并可对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12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集中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堵上蚕食财政资金的黑洞;
发现社保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保待遇的,社保机构应立即停止待遇的支付并责令退还;
拒不退还的,依法处理,并可对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