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西安高新医院已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总经理范郁会被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另悉,西安市纪委对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急救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的西安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救治工作要求不到位的西安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刘顺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这种事件暴露的不只是医疗单位工作作风的问题,也是整个医疗系统的工作作风不踏实的问题。
因为这起事件的背后,说明西安卫生健康委考虑问题不够周全,细节考虑不周,最终导致此类事件发生。因此卫健委主任受到处分,一点也不冤。孕妇入院不及时、大出血、流产,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医院管理、就诊流程存在问题。而且调查还不只针对医院,医院要求危重病人、孕产妇必须经核酸检测才能入院,这也是执行上级部门的疫情防控规定,因此,没有针对特殊人群开辟绿色通道,做好救治工作,这也是工作不到位的地方,这是做好疫情防控本应该做好的最基本工作。
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一旦失去就不可能再回来,所以所有的东西都要给它让路,物品损失,金钱损失,毫无疑问要为人的生命让路,如果一边是受伤但不至于死亡,另一边是不救就会死亡,那么毫无疑问,优先挽救生命。即便是被感染新冠,因为感染并不至于死亡,特别是现在有很多治疗方法,致死率其实微乎其微,所以还是要优先保证孕妇和孩子的生命。这是所有的医生应该遵循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防治新冠并不能成为拒绝救治孕妇的理由。
如果是院方管理人员下达的指示拒绝救治该孕妇,那么轻则撤职,重则应以刑事犯罪追究其责任。已经涉嫌过失杀人罪,因为医院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商业机构,它对公民的生命负有一定的义务。努力抢救,救不回来医生无错。可以抢救但拒绝抢救造成严重后果,当然应该追究其责任。如果不疼不痒,那么还会继续无所顾忌。医疗是个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家性命。无论公立私立,医院都不能抛弃自己基本的职责属性。为了避免发生不可挽回的错误,对私立医院进行高门槛准入、严手段监管并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