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哪一家医院里,都有“药师”。
所谓的“药师”,也称药剂师,对于医院来说,也就是指“发药人员”。据相关法律规定,“药师”必须是接受过高级药学专业教育并经卫生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的高级药学人员。
医药专家指出,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坚持以对药品质量负责和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在发售药品时应当慎之又慎,切实杜绝发错药、乱发药的现象发生。
然而,药师也是普通人,也会有犯错误的时候,也会出现发错药的现象。这不,就在1月12日,重庆长寿区妇幼保健生育服务中心的“药师”就出现了发错药的现象。
重庆长寿区的一位孕妇付女士说:“我是第一次怀孕,在怀孕两个月的时候,来到长寿区妇幼保健生育服务中心进行孕期检查,医生检查后发现,我已经出现了流产的征兆,为此,医生建议我保胎,我表示同意,于是,医生给我开了保胎的药品。我取完药品后,便回到了家里,出于对医院的信任,我也没有仔细查看是什么药,便将药服下了。可到了当天晚上的时候,我却突然接到了医院的电话,他们说发错药品了。他们这么一说,可把我吓坏了。”
据媒体记者调查,医生开的处方是保胎药,并没有出现错误,而药房的“药师”却把抗癌药当成保胎药售给了付女士,这种抗癌药的说明书上明确写有“孕妇禁用”的字样,也就是说,孕妇是绝对不能吃这种药的。
出现了这种发错药的医疗事故后,长寿区妇幼保健生育服务中心先是对付女士表示了歉意,然后建议付女士不要这个孩子为好。
对于长寿区妇幼保健生育服务中心的歉意表示和建议,付女士说:“我之所以要听从医生的建议,决定吃保胎药,其目的就是我想要孩子,想当妈妈。医院肯定有拿药制度,发错药是他们医院的责任,如果我不要这个孩子,医院该给我什么样的一个说法呢?我并不是想要他们多少钱,但说法总应该有吧?并不是他们给我一个建议‘流产’就行了;如果我不做流产,留下了这个孩子,孩子的未来怎么办?谁来负责任呢?”
长寿区妇幼保健生育服务中心的负责人表示,不管怎么说,这种医疗事故已经发生了,想挽回也是不可能了,我们除了向付女士表示歉意外,下一步,我们将与付女士再一次进行沟通,以便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当这一起“发错药”的医疗事故被曝光后,网友们便纷纷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网友流水听歌:这种低级错误医院也会犯吗? 发售药品,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药师不应该是再三核对、再三确认的吗?现在出了这个问题,让准妈妈该怎么办?医院总应该给出一个能够让付女士接受的方案。其实, 这起“发错药”的医疗事故也提醒我们,入口的东西自己要把好最后一道关,千万别轻易将自己的生命健康权交到别人手上。
网友何峰药师:明显的低级错误。作为一名资深药师,我想说的是,这是两种药名和包装完全不同的药,通过“四查十对”是不会发错的。一种原因是,药师眼花,思想开小差,没有仔细核对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药品摆放位置出错,出错药品摆放在了该发药品的位置上。总之,这都属于比较严重的用药差错。既然出现了这种错误,医院绝对应该承担责任,必须给付女士一个合理的说法。
总之,网友们的议论有很多。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