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家都知道,医生都是救死扶伤的,所以在有患者求救的时候,大多数的医生都是应该立马进行救助的,那么我们便了解一下上海一医生未向求救患者施救被停职?医生不救人违法吗?
3月31日,上海浦东新区卫健委发布关于对浦东120急救中心的调查情况,针对网上反映的在航昌路376弄小区120急救医生未向求救患者施救的情况,我委立即连夜启动对120急救中心的调查。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得知该病人出现紧急情况后,现场核酸检测的医务人员已奔赴其家中进行了数十分钟的紧急抢救,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该急救车当时正在执行对同一小区另一住户的急症患者急救的任务,且急症患者已上车,急救车已准备前往医院。此时救护车被求助者拦住,要求救护车医务人员出借车载除颤仪。由于该病人在自己家中,救护车上的急救医生现场无法判断,出于先将车上急症患者送往医院的考虑,没有同意出借。应该指出,这名医生当时虽然有紧急救治任务在身,但如此处置实属不当!
不构成犯罪,但是违法行为,对于危重病人见死不救,医院和医生违反了其合同义务和法定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构成两种民事责任的竞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从上述法律规定可见,医院作为公益单位,医生作为特殊职业,在民事活动中要受到合理的限制,这就是危重病人对其的强制缔约。医院和医生的对于危重病人的求救不得拒绝,从危重病人的求救开始,不管医院和医生乐不乐意,双方就形成一种合同关系,病人的交费虽然是合同的一个必备要件,但是否交费本身不影响合同的生效。
作为医生,应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接受患者红包、宴请,不向患者或家属借钱、借物;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相互学习,团结协作;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医生这个职业,对社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因为医生可以治病救人,是人们生活当中不可或缺的一个职位,而人们也非常依赖于医生,每当生病的时候都会去医院寻求医生的帮助。
当医生薪酬肯定很不错,但是要看是在哪个地区任职,每个地区的工资水平都有不同,而且任职的医院等级不同,也会导致薪酬的水平存在差异。一般来说,目前在正规医院工作的正式医生每个月至少可以拿到六千元的工资,如果是资深医生或者手术医生,那么工资可能达到一万元以上。当医生很辛苦,每个星期可能都要倒班,今天刚上完白班,可能过两天就要上夜班,尤其是主治医生,尽管下班回到家,还要操心病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