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家很多人都是听说过除颤仪的,但真正见过除颤仪的人却不多,并且这属于一种医疗设备,那么我们在这里便要了解一下上海病患求助遭拒:除颤仪能否外借?除颤仪是干什么用的?
3月30日,有网友发布微博,称上海一例哮喘病人因120拒绝救援而病亡,事发地点疑似在航昌路376弄一小区,当时小区一病人犯了哮喘,家属在向附近救护车借除颤仪时遭拒,并列出详细时间线并伴有视频佐证。31日,浦东新区卫健委就此事作出通报:得知该病人出现紧急情况后,现场核酸检测医务人员已奔赴其家中进行了数十分钟的紧急抢救,后因抢救无效而死亡。该急救车当时正在执行对同一小区另一住户的急症患者急救的任务,且急症患者已上车,急救车已准备前往医院。由于哮喘病人在自己家中,救护车上的急救医生现场无法判断,出于先将车上急症患者送往医院的考虑,没有同意出借。目前,已对该名医生作出停职处理的决定。
除颤仪主要用于,心律失常的复律,以及心跳骤停以后的抢救,而体外除颤仪,还可起到临时心脏起搏器的功能,而植入心脏内,可预防心律失常发作时,通过放电可让心律回复正常,简称“ICD”。而对于缓慢心律失常,伴有高度或完全性传导阻滞的房颤,以及严重的低血钾,暂不适合做电复律,而心脏骤停患者,早期多伴有室颤,而除颤仪,对于抢救心脏骤停患者,是最直接有效的采取除颤抢救,越早使用,对挽救生命意义越重大,同时配合心肺复苏,是抢救心跳、呼吸骤停最有效的抢救方法之一。除颤仪的使用也不是所有心脏停止跳动都可以使用的,要医生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来做出正确的判断。
有一定的作用,近日上海一哮喘病人因120拒绝借车载除颤仪而病亡。多人在救护车前求助,而车上的医生称是来接另一名患者,拒绝向她们出借除颤仪。3月31日,上海浦东卫健委发布对该事件调查情况,当事医生当虽然有紧急救治任务在身,但这样的处理方式确实不恰当,现在已作出停职处理。当时女子十分着急因为这名哮喘患者已经没有呼吸心跳了,女子希望120可以把除颤仪借给他们,而女子拨打的120已经过来了,可是情况十分危急她也已经等不急了,这样下去的话就真的会死了。上海浦东卫健委对患者离世感到悲痛,因为这名急救医生经验不足所以处置不当。
电除颤的电击能量选择,应该视所使用的除颤器输出电流波形特征进行选择,一般而言,采用双向波除颤仪时,多以120-200焦耳的能量,作为初始电击能量的选择(可以参阅相关除颤器生产厂家的能量建议要求,进行选择),如果不能明确初始电击能量,可以选择最大的能量输出,进行电除颤操作。对于选择单向波除颤仪,应该选择360焦耳的能量,进行除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