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没有准备下收到老妈再婚的消息,虽然心里早就有数,但事实发生的时候,心情还是复杂的。
讯息透过Line发过来,只有四个字:我结婚了。干脆俐落,典型我妈的个人特色—在真正重要的事情上,只讲结论。
几分钟后,她又传来下一段讯息:寄冬天衣服给我。另外附上了一串英文地址,位置是澳洲珀斯(Perth)附近的一座小镇。
我对珀斯的认知非常浅薄,Wiki上说它是澳洲西岸的城市,地中海型气候。Google搜寻出来的城市风景,花木扶疏,整洁美丽。
但按照我妈先前的描述,她住的小镇地处沙漠之间,距离市区还要开上几个小时的车程。
说是城镇,但镇上人口稀少,只有一间什么都卖的小超市。她和她的男友「澳洲阿伯」把露营车停在镇外的露营地里,接上水电,就是一个家。
我妈对当地的形容,大多都与野生昆虫或动物有关,譬如说沼泽地里的苍蝇长得很肥大,飞起来一片一片,既壮观又吓人。「半夜听见狼在营地外嚎叫,声音很近很近。」她说,语气里有几分得意。
▲妈妈和男友「澳洲阿伯」把露营车停在镇外的露营地里,接上水电,就是一个家。
听她叙述,我不觉得浪漫,只觉得荒谬。因为就在一年多以前,她还住在臺北的电梯住宅里,社区有二十四小时保全,走出大楼三分钟内就有数间超商、一间超市、一整条街的小吃餐厅,不远处还有国小、国中、高中和一间大型医院,公车从她家巷口而过,离捷运站也不远。
舍弃方便的都市生活去荒山野岭之地,住在露营车里生活,放在二、三十岁的年轻人,我或许会羡慕地说:「喔,真是浪漫!」但一个六十多岁的欧巴桑这么干,我只能说:「神经病!谁去把她带回来啊?」
但事实是,作为她的女儿,我也没办法把这个欧巴桑带回来。事实上,就在几週前,在她第三次启程前往澳洲的前一晚,我们才在电话里火爆大吵了一架。和你想的绝对不一样,那场争吵的主题,并不是我要求她留下来而她坚持要走,是她主动挑起战火来攻击我!
大半夜的,她忽然打电话过来,语气不善地问我:「妳知道为什么我要嫁到澳洲去吗?」
在讲述我如何回应之前,得先说说我是怎么样的一个人。
我曾经是一个作者,学生时代出过几本小说,大学毕业后拿到教师证书,短暂地在国中和高中里教过国文,但很快就意识到,站在讲臺上讲课、督促学生好好读书的生活,虽然稳定,但不适合我。
我是那种年轻的时候抱着不切实际的梦想,燃烧青春燃烧爱,还燃烧灵魂和燃烧自我,自以为在梦想的道路上奔驰,等到年华老大才忽然发现,原来自己只作了一场大梦的傻蛋。总之,回首当年的决定,虽然从没后悔离开教职,但也没料到离开之后,日子会这么不好过。
▲《妈,别闹了!》改编自《我妈的异国婚姻》。
一直到三十岁之前,我都一相情愿地认为,自己只是「插入方式」不对——不是我不够好,是适应这个世界的方法不太好——年轻的我,满以为可以靠出书过日子,但很快发现收入远远赶不上支出。于是转行,做过好些不同的工作,有些赚钱,有些只能勉强餬口,还有些连餬口都很难⋯⋯总之,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在左支右绌、挖东墙补西墙中度过。
年轻的我可能罹患一种贼心不死的病,每次好不容易经济稳定、生活安定下来,那颗写作的心就又会熊熊燃烧。花几年时间攒一点钱、辞职回家、写上一、两本书⋯⋯然后在弹尽援绝时又认命回到职场,成了我的无尽轮迴。
这样的生活看起来自由,但也非常危险。多数时候,我都活在捉襟见肘、青黄不接的状况,整天追逐着钱奔跑。
但我总把窘迫视为追逐梦想的浪漫,对于旁人的安定不屑一顾,始终相信自己拥有天分—只是缺了点天时地利的机会—愿意用手边拥有的一切去换取能够发光发热的可能,哪怕只有一瞬的彻底燃烧,也毫不在乎。
三十岁前后,人生遭遇重创,坠入谷底。才忽然意识到这些年过得多么荒唐,也受够了没有钱万万不能的生活,开始渴望年轻时所不屑的安定。
后来我在某个名头响亮的半公家单位里找到一份工作,认命成为一颗螺丝钉,有了一个可以印在名片上的头衔,过起了朝九晚六的生活。放下关于梦想方面的种种妄想,埋首工作,翻书、整理资料、製作大量表格,按照格式写签呈和报告,把时间花在帐单的报销和应付成天说漂亮话吹牛的主管上。
无论如何,我有了一份工作,每个月有一笔看起来颇过得去的薪水,在支付每一笔开销的同时,说服自己不要怀疑人生。和许多上班族一样,在一整个白天地消耗生命之后,到了晚上,我筋疲力尽、恍恍惚惚回家,就像燃烧后剩下的残渣。
所以,在这种时候,突然接到老妈语带挑衅的电话质问时,我的反应与其说是错愕,不如说是迷惑。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质问我远嫁的理由,因为决定嫁到澳洲的人,是她,又不是我。
▲妈妈突然远嫁澳洲,「我不想承认失落,但真的有点不太好受。」
爸在五十一岁那年因为心臟病突发过世。他走了以后,老妈守寡十多年。这十几年来,我是她关係紧密但行动疏离的旅伴。我们吵吵闹闹,有时还会上演推推打打的戏码,但无论如何,一路同行。我看着她从有妇之夫变成单身女性、看着她的生活从混乱逐渐稳定⋯⋯原以为会一路走到底,但她却突然自己决定改变方向,另外找了个伴,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彷佛把我踹开一样。我不想承认失落,但真的有点不太好受。
别人家的孩子碰到这种事情会怎么样?我不知道,也没有前例可循,但我对她决定再婚很不安。在这个阶段,我磨烂嘴皮,进行了没有八千次也有一万次的各种说服。
我说:「妈,妳上一次谈恋爱,对象是老爸,距今超过三十年了!这三十年来,世界改变很多。你们那个年代,爱情是天长地久的事情,但现在这个时代,爱情就是速食,人来来去去,合则来,不合则去。更何况你跟对方是透过网路认识的,这种恋爱烧起来很容易,但灭掉也是瞬间的事。妈,爱情本质上是个幻觉啊!尤其在网路上,陌生人容易对彼此产生幻想。妳根本不了解对方,爱上的可能是自己对婚姻的憧憬和想像。你们又是异国恋,文化差距这么大,又有语言隔阂,两人真能沟通?怎么能说结婚就结婚?我觉得,妳还是想想清楚比较好。」
我妈这个人是经不起质疑的。她双手一挥,理直气壮地反驳:「怎么不了解啦?怎么会是幻想呢?我跟他同居半年啦,我们相处得很好,没有隔阂!」
「半年算什么!很多人结婚好几年后才慢慢认清事实,冷静下来,然后悔不当初,否则怎么会有七年之痒呢?你们现在还算热恋期,等到后面清醒过来,说不定就会后悔。」
老妈非常认同,「所以说啦,结婚之类的事情,必须要趁着昏头的时候赶紧办了,否则等到清醒过来,就什么都没了。」
我差点咬到舌头,说:「⋯⋯妳、妳这都什么胡说八道啊?婚姻大事,岂可糊涂?」
▲比莉在《妈,别闹了!》饰演勇敢追爱的妈妈。
妈用那种教育无知孩童的口吻,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唉,妳这个人有个毛病,该想的不想,不该想的又想太多,还活得太认真,老想把什么事情都弄清楚再做。妳给我听好了!人生哪,大多数时候都是迷迷糊糊的。胡涂时做的决定,搞不好才是正确的决定。」
我气到想笑,「但如果结果是错误的呢?」
她不以为意地说:「那就等清醒之后再收拾残局啊。大不了就离婚嘛!我是没什么离婚经验啦,必要的话经历一次也行。人哪,就是不断地历练,不断地增长智慧啊。」
我说、我说、我说⋯⋯老实说,我也说不出什么话。她都放出不惜离婚的大绝了,我还能讲什么?
每次对谈到了这种地步,我都仰头望天,想着该怎样才能把老妈给栓起来捆起来关起来又能不犯法的可能性,但无论怎么想,结果都是一样的—我阻挡不了她。
最后我什么话也没能说出口,因为妈已经厌烦了。她这个人没什么耐性,能和我对谈上半个小时没连吼带叫爆出各种意气用事的字眼,已经算得上相当有理智。而当老妈丧失耐性的时候,她就会快速幼稚化、幼儿化和琼瑶化。
就像现在这样──
不是有那么一句老话吗?「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无法可治。」我知道,自己是治不了老妈了,但也不想就此屈服,赞成她的决定,只好摸摸鼻子退开,让一切顺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