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小玉」朱玉宸和庄姓助手用换脸技术制作影片上网贩售,将名人、政治人物等人脸部合成到女优身上,新北地方法院依个资法119罪处朱玉宸5年6月徒刑,庄姓助手3年8月徒刑,均可易科罚金。检方考量两人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向法院提起上诉。
检方起诉,朱玉宸与庄男两人为图私利,恣意滥用人工智慧合成技术Deepfake,将119人以移花接木方式合成猥亵影片,还透过网路分享对被害人造成持续性伤害,依个资保护法等起诉,119人中有83人提告。
审判长认为,朱玉宸两人不思循正途赚钱,却借由网路贩卖合成猥亵影像,破坏社会善良风俗,且网路散播快速,猥亵影像一旦上传,难以收回、阻止,严重影响被害人身心名誉,行为恶劣,但考量两人犯后始终坦承犯行,试图与被害人和解赔偿损害,态度尚佳,依个资保护法119罪各处朱玉宸5月,合并应执行5年6月徒刑,庄姓助手各处3月,合并应执行3年8月徒刑,均可易科罚金。
检方收到至少10名被害人不服判决结果,加上考量朱玉宸两人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又被害人的职业都是要建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公众人物,朱等两人却利用网路散布被害人换脸的不雅影像,造成被害人精神、社会形象受到无法弥补的伤害,且影片无法自网路完全收回,认为原审判决太轻,无法使朱玉宸等两人受到警惕、并惩罚两人过错,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