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托婴环境将更友善!行政院消保处宣布,今年9月「托婴中心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将上路。新制将3大类托育中心都纳管,包含地方政府委托办理的托婴中心、准公共化托婴中心,以及私立托婴中心。
.托婴中心:提供未满2岁孩子的托育服务,若收托孩子以满2岁,尚未进入幼儿园,得继续收托,但不得超过1年。
(9月托婴中心,新制上路。)
新制上路好处1:可立即终止契约
当发生有立即明显危险时,如:殴打、虐待,家长可以立即终止契约,如果没有立即危险,如:因疏于照顾导致孩子尿布疹,则会给予10天以上的改善期,之后若未改善,仍可以选择中止契约。
新制上路好处2:疫情退费方式规定
处在疫情的时代,也该有相对应的法条规范,才不会导致日后的消费纠纷,以下有两种方法,让家长在因应天灾、事变或配合全国一致性的政府法令等不可抗力因素时,多了更多弹性。
.终止契约,停止托育
托婴中心应按比例,剩余日数退还已缴费用,包含注册费、月费及餐点费等。
.双方不终止契约
托婴中心应依照停托日数,退还不得少于50%的平均月费。
新制上路好处3:家长、孩子都有5天适应期
爸爸妈妈在5天契约审阅期,直到收托起始日以前都可终止契约,且是可全额退还已缴注册费;之后有5天适应期,终止契约按比例退费。
9月新制上路,共创优质托育环境
政府提供更加完善的托育规范,就是希望可以改善托育环境,让孩子在快乐的环境下长大,也让家长不用因为托婴中心的事情伤透脑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