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女神郑爽年初被爆代孕、弃养后,又被控疑似借由阴阳合约逃漏税,案件结果出炉,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郑爽须追缴税款及加收滞纳金、罚款共人民币2.99亿元。
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在4月初依法受理女神郑爽涉嫌逃漏税的举报,有关负责人针对郑爽事件说明具体情况,其中提到,郑爽2019主演的电视剧「倩女幽魂」实拿片酬1.56亿元,分为两部分收取。
第一部分4800万人民币,将个人片酬收入改变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逃税,第二部分1.08亿人民币,则是该剧制作人和女神郑爽实际控制公司签订虚假合约,以「增资」方式支付,规避行业监管,隐瞒天价片酬的收入。
不仅如此,女神郑爽另外有3507万人民币的演艺收入,同样也是透过企业收入的名义虚假申报,上述林林总总加起来,郑爽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达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为2652.07万元,因此依法做出对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而女神郑爽的前男友张恒,因当时是郑爽的经纪人,涉嫌帮助郑爽逃漏税,也被税务机关立案检查,将依法另行处理。目前张恒的微博被禁言处理,而郑爽及郑爽工作室的微博帐号则是永久禁言。
另外广电总局稍早也点名女神郑爽逃漏税、阴阳合约、天价片酬之行径,违反法律规定、扰乱行业秩序、冲击社会公平正义底线,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开办机构,和网路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不得邀请」郑爽参与制作节目,停止播出郑爽已参与制作的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