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间产后护理之家均各有特色,也都致力于提供给产妇及宝宝良好照护及休养环境。选择产后护理之家前可先到各县市政府卫生局网站,搜寻「产后护理机构设置标准」和「产后护理机构及坐月子中心定型化契约范本」,依文件叙述内容,了解产后护理机构应有的规范。
而卫生福利部护理及健康照护司为促进产后护理机构之安全、专业及舒适品质,并提供民众选择产后护理机构的参考,开始评鉴产后护理机构,因此建议产妇可至护理及健康照护,来观看自己欲入住的产后护理机构评鉴结果。
(产后护理之家挑选的好,妈妈宝宝都享受。)
产后护理之家评定4大标准
♦护理人员
产后护理机构每15床(含婴儿床)至少应有1名负责的资深护理人员,而该人员必须依照护理人员法施行细则第11条之规定,应具备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年资7年以上,或以护理师资格登记执业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年资4年以上。
产后护理之家内,24小时都必须有护理人员值班,人员则视业务需要设置,每5床婴儿床至少应配置1名婴儿照顾人员,并请指定人员定期管理维护护理纪录。
♦产后护理房
产妇的房间不能设置于地下楼层,房间内有卫浴设备、空调设备,至少可容纳2人以上的床铺,并且备有隔离视线的屏障物,能摆放被褥、床单及杂物的贮藏设施,柜子可供使用者依照需求随时上锁,而产妇的房外应设有护理站,备有治疗车、污物处理设备、紧急应变装备、护理纪录、药品及医疗器材存放柜等设备。
♦婴儿室
婴儿室内依照规定必须在入口处设洗手台、备有调奶台、奶品贮存、冷藏设备、专用之婴儿洗澡台及工作台、空调设备;虽然产后护理之家不能有医疗行为,但基本的急救设备也必须储备完善,包括氧气、鼻管、人工气道、氧气面罩、抽吸设备、喉头镜、气管内管、苏醒袋、常备急救药品,若有紧急状况发生,可转介医院来配合处理。
♦安全设施&空调设备
产后护理之家应符合建筑法及其有关法规规定,房间的走道、楼梯及平台都该设有扶手、栏杆,而楼梯、走道及厕所的地板须备有防滑措施,到现场也应该到各楼层查看安全防火门,这道门必须处于两端开启且不得上锁,以免意外来临难以逃生,而所有的隔间墙、走道、墙壁、地板、天花板,均需要采用防火构造或耐燃建材。
另外,房内应有可自然采光的窗户,房间和卫浴设备各有一扇宽度至少为0.8公尺的大门,中央空气调节系统之电源开关应具有连动火警探测设备自动切断的功能,婴儿室内的空调设备应维持24℃至28℃,相对湿度则维持50%至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