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英美媒体都在谈一个和亲子教育有关的判决案,这个判决案只涉及到60 英镑(485.694人民币),却是在英国最高法院判的,判决出来,不但媒体蜂拥而至,很多父母也在热烈讨论中,举手欢呼者有之,摇头叹息者有之。
大家之所以如此关心,当然不是因为这区区60 英镑(485.694人民币),而是这些钱后面所隐含的父母对孩子的教育选择权问题。这事虽然发生在英国,它所引发的讨论,对我们自然也是有启示的。
我们先看一下事件回放。 2015 年4 月,英国一名正在读小学的女孩子跟着父母到美国迪斯尼玩了一圈,导致她七天没有来上学。学校管理者认为女孩的父母违背了学校在学期中不可无故缺席的规定,导致孩子旷课7 天,于是将孩子的父亲告上了法庭。
当地法庭认为学校有理,判这位父亲缴交60 英镑(485.694人民币)的罚款。但这位父亲认为带孩子出去玩是做父母的权利,不肯认罪,便上诉到高一级法院。高级法院认为父亲有理,驳回了地方法院的判决。这一下轮到学校不服气,上诉到英国的最高法院。 4 月6 号,最高法院宣判,维持地方法院原判,这位父亲需得向学校交60 英镑(485.694人民币)的罚款。
这事情乍听之下,会让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能够去迪斯尼玩一圈的家庭,肯定交得起这点罚款,为什么要不依不饶的打这么久的官司? 但其实,我们不必去探究这位父亲能撑这么久的动力是什么,只看一看这件官司背后环绕的学校和父母的权力之争,足以给我们做父母的一些思考和启示。
这里学校和父母争夺的是,到底谁对孩子的教育方式有最终决定权?
当然,最高法院并没有就这个权力的争夺做出裁决,它仅仅针对规则,既然学校有规定学生不可以在学期中请假出去玩,那么违规就要受罚。如果不罚这位父亲,对其他守规矩的父母和学生是不公平的。
学校订这个规则的初衷是为了最大限度的提供教育环境,亦即缺席会损害孩子的学习进程,所以除非是生病或其它不得不然的因素,就应该天天去上学。但是这位父亲的理由是,一个孩子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怎样的方式对她是最好的,应该由父母说了算。
学校认为学生在学期中请假出去玩对学业不好,但父母却不这么认为,既然最终是父母说了算,那么父母就不应该因此受罚。
是不是双方都有道理?
网络上针对这场官司有很广泛的讨论,我们做父母的,自然最关心孩子教育的问题,而至于有规则就应该遵守这个层面,便可先放一放。那么,学期中少上几天学,到底对孩子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不意外的,网络上发言的大部分父母都认为影响不大,尤其是低年级时期。不少父母都认为,教育是一个整体的事情,不仅仅是在学校里、坐在课堂上。父母带着孩子去课堂以外的地方,也是孩子受教育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自己的孩子自己最了解,怎么教对他最好也是父母最清楚,所以学校不应该用同一种规则套给每个孩子,而是应该尊重父母的最终决定。连学校都无法做出对每一个孩子都最好的决定,更不用说什么法院、政府机构了。所以,这一次最高法院的判决实际上是否认了父母对孩子教育方式的最终决定权,对父母、对小孩都不是好事情。
那么为什么出去玩非要在学期中、而不是利用假期呢? 很多父母都指出,这实在是由客观原因导致的,比如经济因素——学期中的旅行住宿费用大幅度低于寒暑假,又比如时间问题—— 父母就这个时期有时间,等等。既然父母应该有最终决定权,那么如果父母认为孩子少上几天学带来的损失,是少于和父母出去玩几天的益处的话,当然不应该惩罚父母。
然而,也有老师在网络上发言,说父母往往并不清楚少上几天学(甚至几个星期) 对孩子的负面影响有多大。有些孩子在学校适应得比较辛苦,与同学之间的相处很费力气,也有课业方面跟不上的例子,孩子贸贸然的几天不来上学,等他回来,会更辛苦。
然而这些层面,很多父母往往只了解课业成绩方面的辛苦,其它的地方家长并不知道,在这种不完全了解情况的局面下做出的决定,怎么会是对孩子最好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