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孩子在自家门前玩耍,突然冲到马路上,被驾驶迎面撞上的社会新闻传出,这都一再警惕家长,骑楼或是住家门口,都并非是孩子玩耍的好地点。桃园市大园区在3年前发生了一场死亡车祸,一名4岁女童当时一出家门便遭一辆货车猛撞喷飞,经送医抢救但仍不幸宣告不治,女童父母心碎提告,并向货车驾驶及货运公司求偿。
法院勘验事证,认为驾驶「反应时间」有限,判免赔
女童父母主张,在限速50公里的道路上,驾驶超速行驶;但经法院查看相关事证发现,女童原本在民宅门口逗留,之后便往路边开始行走,走著走著突然跑步欲过马路,就在此时遭货车迎面撞上,因此,法院认为在车祸发生前,女童家长就应该善尽注意义务,及时阻止女童。
对此,江姓驾驶员表示,自己在行驶时,有看到女童在骑楼下,那时已经有减速,但女童忽然冲向马路,他反应不过来,未能即时煞车。驾驶主张自己措手不及,来不及防范车祸发生,除了表态自己并无过失,连带公司也并不需要付连带赔偿的责任。
法官认为,综合以上陈述,驾驶员的确难以仅凭看到女童站在骑楼处,就预见她会穿越车道的可能性。女童走到路边只花1秒,就算江男看见她走出骑楼,得知她要过马路,折衷计算多加0.5秒,反应时间也仅短短1.5秒,短于文献指出的「95%驾驶人可以在1.6秒内对交通险境做出反应」的所需时间。法官认定,江男「无肇事因素」,将女童父母的诉讼驳回,全案仍可上诉。
马路如虎口,成年人都危险更何况是孩子
当车子迎面撞上,连成年人都难以抵挡的冲击,更何况是孩子小小的身躯,大家常说的「马路如虎口」,并非空穴来风,这样的判决也许会让女童的家属难以接受,但法官所言并非无理,当女童在马路边游走时,父母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劝阻。
当这样的事件层出不穷,除了给自己警惕外,带孩子在马路上或马路边行走时,真的要牵紧在身旁,多点谨慎与注意,都能降低危险的发生,生命真的很脆弱,我们都不愿看到任何一位孩子因意外离开,那种锥心的痛是家属一辈子的伤口,因此除了小心还是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