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年货最常见的小饼乾、小糖果,未来可豁免部分标示事项。卫福部食药署今预告「小包装食品免一部标示规定」草案,拟开放最大表面积不足十平方公分的小包装食品,不用再标示内容物、重量和添加物等,只需标示品名、有效日期等五项资讯即可。草案预告期60天,如顺利通过新制最快三月上路。
年货商品不足十平方公分,只需标示品名、日期五项资讯
依照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22条规定,食品及食品原料的容器或外包装,应以中文及通用符号标示包括,品名、内容物名称、净重、容量或数量、食品添加物名称、制造厂商或国内负责厂商名称、电话号码及地址、原产地(国)、有效日期、营养标示、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以及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的事项。
食药署食品组简任技正陈瑜绚表示,因业者反映,单颗糖果、小包装饼乾要印这么多资讯有困难,经专家会议讨论,最大表面积不足十平方公分的包装食品,可以不用标示这么多资讯。但仍需要标上品名、有效日期、国内负责厂商资讯、原产地及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应标示的原料原产地及过敏原等警语资讯,共五项。
陈瑜绚说,但这些小包装食品仍需要标上品名、有效日期、国内负责厂商资讯、原产地及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应标示的原料原产地及过敏原等警语资讯,共五项;外部较大的包装仍须依照食安法22条标示完整的食品资讯。
然而对于年货大街或是一些糖果铺会将大包装拆开,将小糖果小饼乾倒入一格格的食物柜里贩卖,业者是否需要详细标示外包装完整资讯?陈瑜绚则表示,没有强制规范。草案预告期60天,新制预计于三月上路。新制上路后,若有应标示未标者,可依食安法开罚新台币3万到300万元;标示不实则可开罚新台币4万到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