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怀孕、人工流产应和父母做好沟通
本报今独家报导,优生保健法修法在即,将取消已婚妇女人工流产须取得配偶同意权的规定,甚至优生保健法也将改名为生育保健法。令人关注的修法议题,还包括未婚未成年人要不要人工流产,应由自己决定,父母(法定代理人)不能违背当事人意愿,当双方意见冲突时须经第三方协调。专家表示,应借由社政、医政提供协商机制。
长期关注未婚未成年人怀孕、生育,励馨基金会副执行长王淑芬说,该基金会2000年开始,这21年来不断倡议,未成年人怀孕初期、生产前,应经由第三方协商,包括生育、养育及协助未婚妈妈等讨论,让青少年与父母做好沟通。
国健局(现为国健署)于2010年成立青少年亲善门诊中心「Teens’幸福九号」,提供两往、各种避孕方法等咨询,以及事后紧急避孕与终止初期怀孕等服务,并由医师与及其父母亲详谈。不过,王淑芬说,受限于法令未明文规范下,当进行咨商时,对于已经失去家庭功能的未成年人来说,往往很难突破,如有些未成年人已找不到父母等。
18岁以下未成年怀孕仍然需被重视
王淑芬说,虽然2023年民法将成年人年龄从20岁放宽为18岁后,依优生保健法对于未成年的规定也会将为18岁以下,可以解决部分的问题,但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怀孕、生子问题还是需要被重视。
王淑芬指出,依去年数据统计,全国未成年怀孕人数为2154人,该基金会目前进行全国性服务,每年辅导未成年人怀孕、生子个案约600人,其中年龄18岁以上至20岁比例约占8成,18岁已下约占2成,其中多数为生产后的未成年人,甚至也还有收出养辅导,在不会让未成年人有走头无路的一天。
王淑芬表示,整体社会对未成年怀孕、生子仍带有污名化、标签化,认为他们是早恋、早性、早婚的一群人,而不被社会所接受,但每个人有不同的处境及社会脉络,不会有人想年纪轻轻就成为父母,因此需要政府提供更多的支持。
王淑芬说,未成年父母生活很辛苦且可使用的资源薄弱,政府应从托育、教育著手,除特殊境遇家庭的未成年父母外,其余未成年父母也应享有优先受托的福利,才有办法舒缓压力,找寻自我教育发展的机会,才有机会可以回到学校,避免陷入养育困境。
王淑芬说,基金会有设有全国未成年怀孕咨询专线或是网站服务,建议有需要的未成年人可以匿名求助与咨询,而各县市政府应对未成年怀孕应提供社政、医政、劳政等方面协助。